一是龙头企业在重庆主城区建设开县肉兔及产品配送中心,县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0%给予补贴。
二是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兔肉精深加工生产线,县财政按500元/吨补贴出口兔肉产品。
三是新建笼位1000个以上的标准化全封闭式兔场,按笼位补贴200元/个;改建湿帘、风机、粪污处理、防疫、消毒等配套设施的全封闭式兔场,笼位500—1000个的,按70元/个给予补贴;笼位1000个以上,按100元/个给予补贴。
四是当市场价格低于商品肉兔成本价时,对养殖农户出售的商品肉兔,按2.5元/只给予补贴。
五是肉兔规模养殖场新建肉兔人工授精站,补贴2.5万元/个。